债券简称:正帆转债 债券代码:11805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利润分配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〇二五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上 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帆科技”或“发行人”)出具 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一、利润分配事项 根据公司披露的《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7,748,576.32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 中未分配利润为 1,055,820,501.18 元。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0 元(含税)。截至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92,085,82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 81,784,031.28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 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根据公司披露的 2024 年度报告以及本次利润分配公告,正帆科技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 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已就上述重大事项进行公告,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本次可转债的本息 安全,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正帆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 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定 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三、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张一鸣、谭同举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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